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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湘西州空置房物业费按50%比例交纳
潇湘眼杰 2022-09-01 17:03:43 阅读:3044 来源:团结报/杨荣波 李友斌 张铠
提要物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的50%交纳,其对应的车位服务费免交。
日前,湘西州发改委、州住建局、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《关于明确全州普通商品住宅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比例的通知》,要求从9月1日起,全州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且连续6个月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,物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的50%交纳,其对应的车位服务费免交。
为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物业费缴纳比例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,今年5月,州人民政府要求州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开展调研。州优化营商环境专班通过调查摸底、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,全面摸清了全州住宅空置房物业服务费行情,并结合《湖南省物业服务管理办法》,起草了征求意见稿,征求了各县市人民政府、州直各部门的意见,开展了专题听证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,广大业主群众一致认为,按50%比例交纳空置房物业费,既符合上级文件要求,又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,不仅可以带动房地产稳定发展,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广大业主负担,同时,还可以解决业主拖欠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。根据目前全州存有4.3万套空置房测算,每年可为业主群众减轻负担3000余万元。
据了解,此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约定了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比例的,原则上按原合同约定执行,从9月1日起才执行新的缴费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