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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期间,湖南省就业帮扶举措不断
潇湘眼剑 2021-08-08 20:17:21 阅读:4359 来源:三湘都市报/王智芳
提要湖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的通知》
今天,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,该厅近日下发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人社系统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,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,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用工,确保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。
《通知》强调,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。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脱贫劳动力、退捕渔民、就业困难人员等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对象,深入实施“311”就业服务行动。抓紧启动实施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服务行动,帮助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优先就业,特别是涉疫地区近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,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公益性岗位给予优先安置。
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。及时了解重点企业就业服务需求,掌握重点企业发展状况、用工规模、缺工人数、空岗结构等信息。进一步发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制度作用,落实人社服务专员职责,完善用工需求清单、问题解决清单、人社政策清单“三张清单”工作机制,“一对一”提供用工帮扶服务。对招聘人数较多的企业,可组织省级产业工人定向培养基地、劳务输出大县等进行“点对点”“一站式”输送。全省重点企业集中联系走访活动延期到2021年8月31日截止。
促进求职招聘供需对接。统筹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提升人岗匹配效率。疫情高风险、中风险等级地区,暂不举办线下招聘活动。线上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入驻“湘就业”平台,及时动态更新发布岗位招聘信息,开展高校毕业生、脱贫劳动力、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线上招聘会。线下结合“点亮万家灯火”就业帮扶服务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,严格疫情防控,组织开展专业化、小型化现场专场招聘活动。
推广线上职业技能培训。鼓励各类职业培训主体,根据职业(工种)的培训标准和学时要求,制定线上培训实施方案,积极组织开展线上培训。职业技能培训视情况可将理论课由线下集中授课转为线上学习,课时要求不变,实训和结业考核部分根据各地疫情情况,在条件成熟时通过线下完成。职业培训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线上培训,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,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。
推进创业服务有序开展。积极探索创业培训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,推行“互联网+”创业服务和“不见面”办理。同时组织创业服务专家为创业者、企业提供线上政策咨询、项目坐诊、投融资对接等服务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,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。 加强失业保障援企稳岗。延续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,大力推广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渠道,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。迅速启动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,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,推行稳岗返还“免申即享”。